市政协联络学习委
乡镇建筑装潢垃圾乱堆放、随意处置,给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,也与我市文明城市的创建不相符,亟待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。
为此建议:
一、强化源头管控。建议与施工单位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,明确运输建筑垃圾的时间、地点和车辆等相关要求,禁止运输车辆带泥上路、造成二次污染。对建设工地、装修集中的居住区域进行重点管理,与村、社区负责人沟通,落实建筑垃圾处置责任;了解管辖范围内产生或将要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第一手资料,在辖区内设适当的几个堆放点让环卫机械操作。由村、社区及时掌握,及时汇报环卫,环卫及时清运,做到垃圾二十四小时内清完。
二、强化疏导服务。在镇区主要路口设置引导告示牌,引导运输车辆前往建筑垃圾储运场。同时,通过报纸、电视等媒介公布建筑垃圾储运场地址和电话,并提供建筑垃圾清运服务,满足需求。
三、强化联合执法管理。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,通过日常巡查、定点驻守、重点地段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管理,特别是加强傍晚至凌晨时段的管理。一旦发现偷倒建筑垃圾,立即查处。
四、强化舆论宣传。充分利用媒体,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、偷倒行为整治成效的报道力度,并对典型的偷倒行为予以曝光,引导居民规范处置建筑垃圾。
五、强化社会监督。偷倒行为发生时间短且不易被察觉,去年以来现场抓到的案例并不多,这也是执法的一个难点。故通过公布举报电话、便民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,鼓励大家对乱偷倒建筑垃圾行为进行举报,接受监督,形成全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