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速公路“次生事故”时有报道,部分“次生事故”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甚至超过了始发事故本身的危害。据某高速交警总队统计,其辖区内三年间次生事故共死亡310人,占死亡总人数的36%。防范高速公路“次生事故”,迫在眉睫,值得社会各方共同关注。
一是交通警察部门。一旦接到事故报案,在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的同时,要立即通知最近的收费站,对进入高速公路的所有车辆一定要做到“事故提醒”到位,有效避免因为不知情、未提前防控引发次生事故。尤其是大型货车,因其载重量大、惯性大,事故产生的危害更大,容易造成连环相撞、群死群伤,务必让其减速靠边行驶。
二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履行好职责,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,合理设置车辆分流、分段管控等安全措施,避免车“平平稳稳”停在路上、人“安安全全”坐在车上,但瞬间便因“飞来横祸”,引发车毁人亡的惨剧。
三是交通参与者。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若遇到自身事故,应及时开启事故警示灯、放置警示牌、尽快撤离现场,等待有关部门救援处理;若遇到前方事故导致“排队等候”的情况,要认识到在高速公路上随意滞留非常危险,随时都有后方车辆刹车不及造成的“多车相撞”,所有乘客必须下车,到安全地点躲避。
(师宗县政协 梁永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