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,市政协提案委按照“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、提高质量、增强实效”的提案工作方针和“提有水平、立有标准、督有力度、办有实效”的提案工作要求,积极探索提案工作新思路、新办法,推进提案工作取得新成效。一年来,共收到提案材料276件,经审查立案275件,年底全部办结,这些提案的提出和办理,对协助市委、市政府科学民主决策,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。曲靖市政协提案工作2017年被云南省政协表彰为提案工作先进单位。
提高提案建言立论水平。通过开展常委会政情通报、委员专题培训,让委员及时把握新时期政协提案工作的发展和要求,为提案内容紧贴中心、服务大局奠定基础。推行委员自愿报名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、协商议政活动,进一步加强与所联系的界别群众的沟通。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,编写《提案选题参考目录》供提案人参考。开展重点提案遴选工作,遴选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8件提案作为重点提案,由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办,分管领导领办,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,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具体办,政协各专委会协助督办。向全市公开推荐优秀提案28件予以通报表扬,编写了四届政协《优秀提案选编》一书。
完善制度,狠抓落实。提案委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修订完善了《政协曲靖市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》。加强以市委办、政府办的沟通,市委办《政协提案督促检查事项办理通知》,对提案进行跟踪督办提出明确要求,将“续办续复”纳入提案督办工作的重要内容,督促承办单位将办理落实情况向提案者反馈。市政府办以督查文件通知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促落实,对办理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。政府办和市政协提案委联合督办对8件重点提案进行督办。市直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《政协曲靖市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》,将提案办理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。各提案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前要主动加强与提案者沟通交流,了解提案者的真实意图,与提案者共同协商提案办理方案;在提案办理中主动邀请提案者共同开展调查研究,使其参加提案办理过程;在提案办理结束时,将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提案者,再次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建议,并书面征求提案者对提案办理的工作意见。对市级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、人民团体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、界别活动组、10人以上的委员联名提案,承办单位领导必须参与协商。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协办的提案,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加强协商,明确各自在办理中的责任,密切协作、主动配合,共同推动提案的办理和落实。对于热点、难点提案,承办单位可约请相关提案者或市民代表共同开展提案办理协商。对于疑难提案,承办单位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共同研究办理工作。对于反复提交的提案,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与提案者进行沟通协商,力求各方达成共识。提案者对提案办理工作不满意的,承办单位要重新办理,再次协商,直到提案者满意为止。
(市政协 殷云宝)
(市政协 殷云宝)